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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众咨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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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
土地流转是否得补助?种植果树是否有补助?如果有在那个部门领表,填表。
答:
《南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南农局发〔2013〕177号)规定:当年新增300亩以上连片,10年以上流入农村土地经营权,用于发展高效特色农业的规模经营主休(种植大户、合作社、企业等),符合文件规定补助条件的,可申报专项补助资金,补助标准为每亩一次性补助200元,最高补助总额50万元。
具体申报程序及手续请咨询所在县(区)农业(农林水利)局、所在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(农技站、农业服务中心),相关文件亦可登录南宁农业信息网www.nnny.gov.cn或南宁市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http://tdlz.nanning.gov.cn通知公告栏下载。若你符合申报条件,请注意抓紧准备项目申报材料,按程序逐级办理上报。
对于种植果树,南宁市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可以提供免费的技术服务,指导做好果树生产管理工作,对于补助的问题,我市目前没有针对果树种植的专项补助,但可根据果园建设的标准和条件,申报国家、自治区及市本级农业相关扶持项目,请关注当地县区农业部门每年的农业项目申报指南,符合条件的可向当地农业部门申报项目抶持。县农经站技术服务联系电话:0771-68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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